天津茱莉亚行为体系
天津茱莉亚学院行为体系(“行为体系”)是一种机制,通过该机制,在《学生手册》中概述并发布在网站上的学院政策和标准得以被执行。涉嫌学术不端和不诚实违规行为由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处理。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由学生发展总监(或其指定人员)担任。行为体系旨在鼓励和坚持问责标准,实现教育价值,同时保护学院所有成员的权利。
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
从初步调查到得出结果和进行处分,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负责全面管理与违反行为准则相关的政策及流程。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确保行为体系的完整性得到维护,学生在行为调查及裁决过程中的所有权利及责任得到维护。当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发生并被报告时,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将指派一名或多名行为调查员进行调查并对违反行为作出裁决。在适当的情况下,或当违反行为的严重性需要时,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将召集行为听证小组。
学生行为调查员
学生行为调查员(SCA)是被指派调查和/或被裁决涉嫌违反行为准则的受训行政人员及教师。
学生行为调查员(SCA)基于具体情况被授权会见被指控违反学院政策的学生,并在适当时制定处分措施。
学生行为听证
学生行为听证会是由一名或两名学生行为调查员召开的行为听证会。
行为听证小组
当纪律问题可能导致学生被停学或开除时,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可召集行为听证小组。
行为听证小组审查所有文件,与有关各方会面,并确定适当的处分措施(如有)。行为听证小组由三人组成,成员可为教师、行政人员或学生,并由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或指定人员监督行为听证小组主持的听证会。
陪同者
顾问是由涉事学生选择的,在学生参与听证过程中以顾问身份提供协助的人。此类顾问包括:朋友、父母、或熟人或未被分配管理当前案件的学生行为调查员。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为学生提供支持,协助学生准备和参加听证会。学生负责自行提供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未经事先批准,顾问不得发言或直接参与任何听证会。强烈建议学生使用顾问。
管辖权
学院管辖权适用于以下行为:
• 发生在校内或校外;
• 在学院赞助的活动期间;
学院管辖权适用于所有在涉事学生就读期间对学院和/或其目标的追求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在校内或校外,或在学院赞助的活动期间所发生的行为。
任何被发现违反学院政策的学生都将根据行为体系中所述的流程受到纪律处分。
学院将与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机构充分合作实施民事或刑事法律。如果涉嫌违法的行为被视作在行为体系框架内发生,学院可向校外执法部门通知学院将如何处理此类事项。
如果学生被指控违反法律及学院政策,则学院可以根据上述流程开始调查和纪律处分/采 取行动 。学院可在当地人民法院处理案件之前、期间或者之后采取行动。
对于在纪律处分期间退学或休假的学生,在其获得重新入学和/或返回学院的许可之前,学院可以根据上述流程采取行动。 此种情况下,无论学生是否选择参与这一过程,学院都有权调查和裁决受到指控的违规行为。
采取临时措施/停学
如果学生对学院任何成员(包括其自身)构成威胁,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或其指定人员可在作出听证决定之前实施临时停学。在被采取临时行动/停课期间,学生可能被拒绝进入学院和学生公寓,以及无法参加排练、演出等活动或享受学生应有的特权。学院可能联系其家长/监护人,也可能发出禁止联系令。
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或其指定人员可以临时改变或绕过行为体系。此外,对于行为准则的新解释或应用应提交至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或其指定人员进行最终确定。
扣留学位与文凭
在行为规范听证程序结束之前,学院有权拒绝或推迟颁发学位或文凭。
优势证据规则
用于支持对违反行为规范(包括性行为不端政策)的责任认定的标准为“优势证据规则”,这意味着违反行为规范“发生的可能性比没有发生的机率要大”。
涉嫌违纪学生权利
• 学生在有机会发表意见并被证明违反政策之前,将不认定违反政策。
• 除非学生放弃此项权利,否则学院应在听证会前至少三(3)个工作日将其违纪行为指控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工作日包括周一至周五,不包括节假日或学院放假时间。
• 学生有权全面审查行为体系流程,由学生行为调查员回答学生的任何相关问题。
• 《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FERPA”)和适用法律要求全程保密。学生也可选择以书面形式向学籍注册办公室主任声明放弃保密。
• 学生有权准备做出答辩并得到顾问帮助。
• 在与学生行为调查员进行的任何会议上,学生都可以要求一位顾问在场。顾问可以是任何与被调查行为无关人员,包括朋友、父母或熟人或未被分配处理当前案件的学生行为调查员。
• 学生有权拒绝回答问题或在行为审查过程中提供陈述。学生在这些会议上所作的陈述可能成为调查案件档案的一部分。此外,虽然相关法律部门依法要求学院提供信息的可能性很低,如果学院正在调查的行为涉及未决刑事案件,则学院有义务依法提供相关信息。
• 如果同一事件引起未决法律案件,学生可将行为规范听证会最多推迟十(10)个工作日。
• 学生可以通过预约处理案件的学生行为调查员来审查他们的案件档案。
• 听证会做出结论之前,学生不受纪律处分,但采取临时措施除外。
• 学生有权代表自己出示证据。
• 学生有权要求在合理时间内(不超过三十(30)个工作日)处理其违纪行为。
• 当某事件中有一个以上的学生被指控违反行为规范时,涉事学生均可以要求举行单独听证会。
报告违纪行为
学院任何成员都可以举报涉嫌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报告可与事件报告一起提交,并应在涉嫌违规行为发生后尽快提交。收到报告后,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将指派一名学生行为调查员负责此案,该调查员将从开始与被告学生接触到作出裁决全程负责案件。如违规行为极端恶劣到需要停学或开除,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将召集听证小组并指派一名小组主席处理案件。
调查
如确有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学生行为调查员将对事件进行迅速、彻底、公平和公正的调查。
指定的学生行为调查员将书面通知涉嫌违纪学生,学院正在就其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包括违纪行为的日期、时间、地点和性质。书面通知还将告知双方如何基于偏见或利益冲突对学生行为调查员的参与提出质疑;告知学生其有权使用顾问,并在收到信函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学生与学生行为调查员会面的日期和时间。
在调查期间,学生将有机会发表意见,提交信息和任何证据,列出可能掌握相关信息的证人,并提交相关问题询问举报人或任何证人,这些问题由学生行为调查员转问。
调查期限通常在学期间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可能因为调解或学院关校花费更长时间。任何延期以及延期原因将通过在线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相关方。涉嫌违纪学生可要求提供该通知的纸质版。
行为规范听证流程
学生行为听证通知:涉及任何事件或违反政策的学生将与学生行为调查员会面,讨论解决涉嫌违规的方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与学生行为调查员会面进行调查、学生行为听证会或行为听证小组针对违规行为做出处理。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合适的解决方式。
在启动任何正式的行为规范调查程序之前,学生将收到以下书面通知:
• 除非学生放弃权利或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或指定人员)认为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应至少提前三(3)个工作日通知听证会日期、时间和地点;
• 涉嫌违反的具体学院政策;
• 有权让顾问陪同学生参加听证会;以及
• 如成立行为听证小组,除上述信息外,学生还将以书面形式收到听证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应如何就小组任何成员的参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提出质疑。
学生行为听证决定:在学生行为调查员或行为听证小组完成学生行为听证会之后,被指控学生将收到听证结果的书面通知,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 认定学生的确违反相关政策;
• 任何因被认定违反行为规范而必须接受的处分和处分的期限;以及
• 对听证结果提出申诉的流程。
申诉:针对学生行为调查员、行为听证小组或首席行为审查官(CSCO)/行为听证小组做出的处分决定,学生可以向指定的申诉官员或小组提起申诉。申诉必须在收到决定书面通知后三(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首席行为审查官(CSCO)。提出申诉的学生有责任陈述采取此种行动的理由。
申诉可基于以下理由提出:
• 程序错误: 申诉方宣称听证过程与听证程序中所提出的流程存在偏差或变更,可能对听证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 新证据: 申诉方认为在听证决定作出之后,出现新证据,可能对听证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 处分严重程度: 申诉方认为,就违反行为而言,所实施的处分过于严厉或过于宽大,或者与对此前相当类似违规行为人员所实施的处分缺乏一致性。
指定的申诉调查官或申诉委员会可维持或推翻学生行为调查员或行为听证小组所给予的处分,将案件发回覆核,在合理范围内更改处分或拒绝 申诉要求。在所有情况下,由指定的申诉调查官或申诉小组作出的决定均为最终决定。
学生社团行为
学生社团在得到学院认可后,负责按照学院政策和所有其他适用的学院条例行事。当学生社团成员的行为违反学院政策时,学院可以采取行动。可能就同一行为同时采用个人及组织行为追责。学生社团成员代表学生社团行事时,学生社团可能因个别成员的行为被追责。此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 当一名成员违反学院政策,而在场的其他成员未能阻止此类行为发生,或积极纵容违规行为发生。
• 违规行为与组织所举办活动或组织所创造环境直接相关时。
涉嫌违规的行为将按照听证程序进行处理。对确认违反学院政策的学生组织,可以给予下列处分:
• 程序中设定的纪律处分。
• 社团或组织的停止活动或暂时中止资格;特权的限制或丧失,包括但不限于学院认可或资助。
纪律处分
学院可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或发生频率,实施以下一项或多项纪律处分:
处分等级
警告(R):口头或书面警告学生违反行为准则。记录通过电子方式保存在学生档案中,并在将来发生违规行为时予以考虑。
留舍察看(RHP):书面通知学生其行为不可接受。学生行为将受到学生公寓工作人员的严密监察,且学生可能会被限制参加学生公寓活动。观察记录将以电子方式保存在学生档案中,并在将来发生违规行为时作为考量因素。学生在RHP期间的任何进一步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学院立即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察看、限制选寝、即刻搬离公寓、停学或开除。
纪律警告(DW):书面通知学生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进一步的不当行为可能导致更严厉的处罚。纪律警告在一段特定时期内有效,并可能伴随着其他教育处分或限制。记录通过电子方式保存在学生档案中,并在将来发生违规行为时予以考虑。警告期过后,警告状态不被视为学生永久记录的一部分。
留校察看(DP):书面通知学生不再在学院保留良好信誉。留校察看可包括但不限于剥夺特权、限制参加某些活动、要求进行特定活动或其他教育处分。留校察看在一段特定时期内有效,并可能伴随着其他条件和/或教育处分。被留校察看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官方身份(助教、公寓学生助理等)代表学院,不得在包括学生会在内的任何类型的学院团体中担任职务,不得参加学院赞助的旅行,或者可能从学院宣传材料中被删除。违反留校察看规定被视为进一步采取纪律处分的理由,包括停学或开除。留校察看期结束时,该学生恢复良好声誉。电子记录将保存在学生档案中,并在将来发生违规行为时予以考虑。这些记录将成为学生在学院永久记录的一部分。
停学(S):书面通知学生停学一段时间,停学后可向学院申请重新入学。请愿书必须证明学生已满足任何附带的停学条款。被停学学生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搬出学生公寓(如适用),未经首席学生行为审查官(CSCO)事先批准,不得进入校区,即使是作为观众或客人也不可。除非此决定符合申诉听证会的条件,并且正在等待申诉听证会,否则被停学学生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离开校园。教师没有义务允许其补课,缺课也不被认为是有情可原的。学院将不予退款,停学将成为学生永久记录的一部分,并附有成绩单备注。
开除(EX):开除是学生与学院的永久分离。被开除学生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离开校园。如果该决定符合申诉听证会条件,并正在等待申诉听证会,该学生将被临时停学。被开除学生不得进入校区(包括作为观众或客人),不得参加任何学院活动或节目,不得申请重新入学。学院将不予退款,开除将成为学生永久记录的一部分,并附有成绩单备注。
教育处分
任何处分都可以附有或以学生必须完成的适当活动代替。学生将被通知完成此类活动的具体期限。未能在最后期限前完成可能是进一步纪律处分的理由。记录以电子方式保存,并在今后发生违规行为时加以考虑。教育处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教育培训,包括参加教育研讨会、讲习班或其他培训。
• 社区补偿,包括有利于学院社区的活动要求或服务。
• 书面文件包括: 检讨书:学生将写一篇关于事件的检讨书,包括但不限于事件对学生和他人的影响。
• 研究论文:学生将撰写一篇研究某一特定主题的论文,必须包含多个来源和引用方可被确认完成
学术处分
任何处分可附有或以指示学生完成的适当活动代替。当学生被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或不诚实行为时,可采用各种处分措施,可以作为单独的处分措施,也可以与等级处分、教育处分或行为准则中的附带处分条款结合使用。学术处分包括但不限于:
• 口头或书面警告;
• 补交作业
• 强制性辅导;
• 原作业/考试成绩为零分;
• 原作业/考试成绩不及格(F);
• 课程最终成绩降低;
• 课程不及格(F);
• 不得参加排练、演出或类似活动;
• 取消助教、奖学金等相关奖励资格
• 不得参加学院比赛或其他有奖机会。
处分附带条款
学生行为调查员或学生行为听证小组可对任何处分施加附带条款,以确保负责任的行为和学院的福祉,帮助涉事学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就所犯行为对受害学生造成的影响进行补救。除另有说明外,上述任何制裁都可能附带以下条款:
• 禁止联络令:将对涉事学生发出禁止联络令,禁止被处分学生与受害学生直接或间接互动。
• 丧失/取消特权:学生将被剥夺特权,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领导资格;失去学院赞助团体的成员资格;使用校园或学院资源/设施的能力受限;取消演出和/或排练;不得参加学院比赛或其他有奖机会;或从学院宣传材料中被删除。
• 通知家长/监护人:根据适用条例,任何学生行为听证会的结果都可能被通知至家长/监护人。
• 通知心理咨询人员:根据适用条例,任何学生行为听证会的结果都可能被通知至心理咨询人员。如有必要,心理咨询人员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评估和/或持续护理。
• 通知教师/行政人员:根据适用条例,任何学生行为听证会的结果都可能被通知至教师/行政人员。
• 学院档案输入:书面通知学生行为听证会结果的副本可以被纳入学生的正式学院档案中。记录通过电子方式保存在学生档案中,并在将来发生违规行为时予以考虑。
• 补偿:对学院或对因违反行为规范而受到财产损失的受影响方给予的补偿。
• 搬出校舍:若任何学生行为听证决定给予处分,则学院可能要求学生搬离学校拥有的住房(学生公寓)。学生在指定的时间内不可返回学生公寓。可明确重新搬入学生公寓的条件。
• 成绩单备注:学生正式成绩单上的备注。若学生被停学或开除,则可能在成绩单上出现备注。
• 其他附带条款:任何学生行为听证会的处分可附带旨在确保负责任行为的其他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项目、与教育工作者/心理健康教育专员的会议、社区补偿服务、宿舍重新安置和其他必要任务。
记录保存和披露
学院将根据本行为规范对所有报告和诉讼进行保密记录。学院将利用这些信息对针对同一个人的重复投诉进行监测,并记录学院内违反行为规范的事件。学院将在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少七(7)年内或学生毕业或离校后的四(4)年内保存纪律档案,以期限最长者为准。继续进修的学生的记录将被保留,保留期将酌情延长。在最长的文件保留期之后,这些文件将不可再进行报告,除非可能导致停学或开除。学院可自行决定延长记录保存时间。
学院进行的纪律处分程序需遵循FERPA(家庭教育权利及隐私法)。有关信息披露的更多详细规则,请参见FERPA(家庭教育权利及隐私法)政策。
对于在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任何信息,执法机构可作为对同一行为平行调查的一部分进行传唤,或要求通过其他强制性法律程序提供。
记录的处理
在没有任何法律诉讼或当前学院调查的情况下,可在使用完行为记录后进行销毁或处置,通常在保存期结束时销毁。适当的销毁方法取决于记录的物理形式或媒介以及主题或内容。除非首先让其无法识别,否则不得将其放置在未经过安全处理的垃圾箱或回收容器中。纸质记录将被编辑、烧毁或撕碎,电子记录将被销毁或删除。在没有任何特别指示或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只有在权衡过记录的潜在有用性和成本或空间限制之后,才可以例外地保留任何超过其强制保留期的记录。
一 滥用天津茱莉亚学院行为规范体系
学生必须理解并遵守行为听证过程中发布的所有流程、程序和指令。行为体系的滥用包括:
• 在行为听证过程中伪造、歪曲或曲解信息。
• 扰乱或干扰审查程序的有序进行。
• 恶意指控另一学生违反行为规范或提交虚假报告。
• 试图阻止他人恰当参与或使用学生行为规范体系。
• 试图在学生行为规范程序之前和/或过程中影响学院官员或听证小组成员的公正性。
• 在学生行为规范程序之前、期间和/或之后向学院官员或学生行为听证小组成员行贿(金钱、材料、商品、服务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 在学生行为规范程序之前、期间和/或之后,骚扰(书面、口头或身体)和/或恐吓学院官员或学生行为听证小组成员。
• 不遵守学生行为体系规定的纪律处分。
• 影响或试图影响他人滥用学生行为体系。
二 学术不端与学术失信
学术不端与不诚实包括所有课堂、专业课和演出相关活动。学院将学术不端行为定义为任何的行为或者尝试意图为自己创造不公平的学术利益,或为学术团体的任何其他成员创造的不公平的学术利益或不利条件。天津茱莉亚学院学生在培养个人和集体对学术诚信的承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在学术活动中保持诚实直率。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最高的惩罚可能是开除学生学籍。
1.剽窃
学生不得将他人的全部或部分作品当成自己的作品。剽窃包括但不限于:
a) 引用但不给出恰当出处的口头或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互联网上找到的材料,无论是已发表的还是未发表的;
b) 所提交文件或作业全部或部分与非学生所写文件或作业相同或基本相同。
c) 未经授权使用材料或资源(“作弊”):学生不得在学术活动中使用未经授权的材料或资源。未经授权的材料或资源应包括:
1) 学生为满足任何学术要求而撰写并提交的任何论文或作业如与此前以满足另一学术要求提交或同时提交的基本上相同,且并未获得重新或同时提交该论文或作业的明确授权;
2) 使用任何由另一名学生准备的材料或资源,但未获得此生明确同意或未明确注明材料或资源出自此生;
3)任何教师已通知学生或班级成员禁止使用的材料或资源;
4)未经授权使用小抄,或未经明确许可在考试、测验或其他学术活动期间通过智能手机(iOS、android等)、其他电子设备或任何其他方式访问此类资源或材料,或使用任何其他资源或材料。
2. 禁止合作或咨询
除非获得教师明确授权,否则学生不得在任何学术活动中与他人合作或进行咨询。学生有责任在采取任何此类使用、合作或咨询行动之前,寻求澄清是否被授权使用材料或与他人合作或咨询。若教师授权学生在有限的情况下使用材料或与他人合作或进行咨询,则该学生不得越权。若学生希望在教师未明确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任何材料或与他人合作或进行协商,则应首先与教师进行协商,以确定该行为是否被允许。受禁止的合作或协商包括但不限于:
a) 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在考试、居家考试,作文,作业或课程中进行合作;
b) 在收到禁止此类行为通知后,仍在任何其他学术或课程辅助活动中进行合作或咨询;
c) 在考试或测验期间偷看另一名学生的考试或测验。除非明确授权,否则禁止在此期间通过任何方式进行通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其他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通信。
3. 为获取学术利益而作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学生不得故意或恶意为获取学术利益而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4.使用捏造或伪造信息
如学生知晓信息、研究或其他研究成果是被捏造或伪造的,则不得进行使用或呈现。
5. 干扰或破坏学术活动
学生不得出于干扰、破坏学术活动目的,采取任何行动或取走任何资料。蓄意破坏包括但不限于:
a) 移除、隐匿、损毁、盗窃完成或执行学术活动必需的材料或资源;
b) 篡改另一名学生的作品;
c) 为妨碍其他学生顺利完成学术活动或提高犯事学生自己的学业完成或表现而窃取其他学生的材料或资源。
6. 未经授权获取或接收材料或资源以获取学术优势
未经明确授权,学生不得为获取学术利益而从教师或其他任何人处获取或接受材料或资源。
7. 未经授权录音
未经教师明确授权,以及如法律要求需要其他参与者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得制作或接收任何课堂、辅助课程会议、组织会议或与天津茱莉亚教师、行政人员或学生的会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及录像。
8. 贿赂
学生不得以获取或提供学术利益为目的,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金钱、材料、货物、服务或任何有价物品。
9. 提交从外部购买或获得的论文或学术著作
学生不得将购买或以其他方式从外部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论文或其他学术作品作为自己的作品提交。外部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论文的商业供应商、由学生组织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保存的研究论文或考题,或任何其他纸质或数字格式论文或学术工作来源。
10. 串谋学术不端行为
学生不得与任何其他人合谋实施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的行为,以及被视为部分或完全符合学术不端和学术失信行为定义的行为。
三 违规使用酒精类饮品处罚条例
https://myhub.tianjinjuilliard.edu.cn/sites/default/files/wiki_files/Residence%20Hall%20Housing%20Regulations_TJS_2021-22.pdf天津茱莉亚学院已正式采用茱莉亚学院的所有酒精类饮品及毒品政策。
天津茱莉亚遵循并执行茱莉亚学院政策,规定在校园内或学院组织的校外活动期间,饮酒的最低年龄为21岁。
以下为天津茱莉亚学院酒精类饮品及毒品完整政策:
https://www.juilliard.edu/sites/default/files/juilliard_alcohol_and_drug_policy_070119.pdf
1. 学生必须理解并遵守与酒精有关的所有政策,并对以下违规行为负责:
a. 公共场合醉酒:无论涉事人员年龄大小,在校园内,包括学生公寓、学院设施或任何学院活动中出现醉酒状态。
b. 制造:无论涉事人员年龄大小,在学院设施内或任何学院活动中制造供个人使用或供校园内其他人使用的酒精饮料,包括学院大楼和学生公寓。
c. 商业分销或销售:无论涉事人员年龄大小,向任何学生进行酒精饮料的商业分销或销售
d. 过度快速饮酒:无论涉案学生年龄大小,推进、安排或参与任何过度饮酒活动,当此类活动在校园内发生时,这些活动构成、促进或鼓励竞争性、快速或过度饮酒,包括宿舍、学院设施或任何学院活动。此类被禁止的极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从酒桶饮酒、派对舞会、含酒精的混合饮料、饮酒游戏等。
e. 违规持有酒精:无论学生年龄大小,禁止在学生储物柜、学生更衣室、教室、排练室、演出或其他空间(包括学生公寓内或附近公共或室外区域、学院设施或任何学院活动)内饮用、持有且意图饮用或储存酒精饮料。任何学院举办的活动,获得事先授权和监督,则可以允许饮酒,但学生必须年满21岁。
f. 派对或大型聚会:不允许在学院大楼及宿舍内举行由学生组织的允许饮酒的派对或其他大型聚会,
g. 未满21岁客人不得在学生公寓内持有含酒精饮品或饮酒。
*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天津茱莉亚学院保留自行通知执法部门的权利。
按照《无毒品学校和校园法》规定,参见茱莉亚学院对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有关酒精和毒品政策、流程、支持服务和教育的两年期审查报告。
可通过以下链接访问茱莉亚学院的两年期审查报告:
https://www.juilliard.edu/sites/default/files/the_juilliard_school_biennial_review_final_report_2018.12.10.pdf
2. 酒精和/或药物使用特赦政策
天津茱莉亚学院每一位学生的健康和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如果由于酒精或其他物质导致严重中毒,学院鼓励学生为自己或他人寻求医疗或其他帮助。特赦政策鼓励学生在因酗酒和/或其他药物使用或滥用导致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以及在当下需要医疗或其他援助情况下,做出负责任的决定以寻求医疗护理。这项政策旨在减少上述情况出现时学生对纪律和处分的恐惧,鼓励个人寻求必要的医疗或其他帮助,以确保其本人以及他人的健康和安全。
天津茱莉亚也认可,发生暴力行为时,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暴力、约会暴力、跟踪或性侵犯,违反上述a)至g)滥用酒精规定和/或使用毒品(无论自愿或非自愿)的学生,或因为担心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对报告此类事件犹豫不决。天津茱莉亚学院十分鼓励学生向学院相关官员举报家庭暴力、约会暴力、跟踪或性侵犯行为。如果旁观者或其他个人真诚地向负责员工或执法部门报告任何潜在性行为不当事件,则将不会因为在报告性行为不当事件发生时或接近报告事件发生时,违反了酒精和/或药物使用政策而受到天津茱莉亚学院行为规范的处罚。
如果学生寻求医疗或其他援助,或者学生需要报告暴力事件,则学院将不会对以下违反酒精和药物政策的个人提出行为指控:
• 醉酒学生
• 积极协助醉酒学生的其他学生
为提供积极协助,需要学生:
• 拨打110向当地公安局寻求紧急援助,或寻求其他有资格评估学生状况的个人,如公寓学生助理(RA)或其他学生公寓工作人员
• 检测醉酒学生情况
特赦政策不包含以下几类:
• 学生等到警察或其他负责人员到来后方才寻求帮助
• 违反茱莉亚学院酒精和药物政策以外的行为规范
• 持有药物并意图分发
学生发展办公室所采取行动:
• 醉酒学生(以及可能照顾/帮助学生者)将被要求会见 学术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后者并可能要求学生接受辅导教育,包括但不限于酒精和/或药物教育、咨询和/或药物滥用评估。
• 严重或反复发生的事件将引发更高程度的关切/反应。
• 未按要求与学生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会面和/或未完成辅导教育或治疗建议通常将导 致纪律处分。
• 学生将负责与药物或酒精教育干预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 校舍使用
天津茱莉亚校园卡(ID)政策
天津茱莉亚校园卡证明学生与学院的关系,旨在方便他们使用在校学生才能享用的内部资源。为确保学生有权进入学院设施并加强安全,天津茱莉亚学生在天津茱莉亚大楼内必须随身携带校园卡。校园卡将在新生入学及注册时发放。学院强烈鼓励每位学生在天津茱莉亚大楼内出示校园卡,尤其是在晚上和周末(在天津茱莉亚学院预科和继续教育课程进行期间,必须出示校园卡)。其目的是区分天津茱莉亚成员与外部观众和访客。
校园卡政策
以下政策适用于使用天津茱莉亚发放的校园卡:
1.天津茱莉亚学生在天津茱莉亚大楼内必须随身携带校园卡。
2.当学院公共安全官员、公共安全部代表或其他学院管理人员要求时,学生需出示校园卡。
3.每次进入受限空间时(即在装有读卡器处),学生必须在读卡器上刷卡。
4. 若校园卡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公共安全办公室报告以停用。更换校园卡将收取250元人民币的费用。
5. 若学生忘记或错放校园卡,则需向在校园入口处由安保人员确认其身份与登记,并办理具备基本权限的临时卡。每天将发放一张不同的临时卡。
6. 若持校园卡的学生在三天时间内申请临时卡,但自第一次申请后并未使用其校园卡,则其校园卡将永久失效。
7. 校园卡持卡人员在公共安全办公室所规定的学院大楼内特定地点及/或在特定时间出示校园卡。
8. 所有人必须在学年期间每周末以及安保人员要求的其他时间在天津茱莉亚大楼内出示天津茱莉亚学院发放的校园卡。校园卡不得在天津茱莉亚大楼外展示。
9. 校园卡仅可供获发卡人使用。个人不得将其校园卡借给他人,或使用其校园卡为除合法校园卡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访问学院提供便利。
10.若校园卡停用一年,则将永久失效。若学生发展部所在部门支持其保留持续访问权,则该学生可在未确定期限内保留该权力。
访客管理
访客入校的具体要求如下:
1. 要求会见院方人员的访客必须由该人员(接待者)担保,该人员必须是天津茱莉亚现任成员。在天津茱莉亚大楼、或学生公寓内,所有接待人员对来访人员负责。
2. 住宿学生的探视要求和流程可参见《天津茱莉亚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访客政策
1. 经学生发展办公室批准并告知公共安全设施办公室后,学生方可为访客登记,并在门口带访客进入。访客不可打扰学院任何正常运行中的活动,尤其是进行中的排练和课堂。
2. 访客在学院大楼内不享有无人陪同的访问特权。因此,整个访问期间应由拥有此类权限之人陪同。接待方对访客行为全时负责。
3. 访客登记表投入使用后,学生首先向学生发展办公室提出访客请求,之后会收到学生发展办公室发送的链接进行访客登记。访客仍需学生接待入校。
4. 访客必须遵守学院的政策/流程,并遵守天津茱莉亚学院设施及公共安全办公室发布的任何指示。设施及公共安全办公室可随时遣散访客。
5. 未经相关部门和/或其他相关天津茱莉亚行政官员事先许可,访客不得使用或共享学院的教室、演出或排练设施。
琴房使用政策
天津茱莉亚为练琴和排练提供了充足且先进的设施,所有学生都必须保护这些珍贵的资源。为了体现天津茱莉亚社区的相互尊重与公平,在使用这些设施时,必须遵守以下政策。
总纲
1. 所有琴房和教室必须通过学校的琴房预订系统(ASIMUT)进行预订。如果其他学生正式预订了琴房或教室,则未预定的学生必须离开。
2. 一旦预约教室或排练厅,学生将承担在其预约时间内的责任。如有其他学生在使用教室/琴房,预约的学生依然对教室/琴房的空间和设备负责。
3. 学生不得在天津茱莉亚琴房、教室、学生公寓或校园内任何地方为非本校学员进行私人授课。
4. 学生不得让非本校人员登记进入学院。如学生必须与非本校人员进行与学院相关的排练演出,则必须事先向演出运营办公室取得许可。详情可参考学生手册中的音乐会审批流程条例。
5. 所有学院成员在预约或使用琴房或排练室时,都应考虑周到,文明礼貌。
6. 如出现任何损坏,必须尽快向学院大厅接待处报告或者邮件联系 facilitiesmaintenance@tianjinjuillard.edu.cn。
预定程序
1. 天津茱莉亚使用ASIMUT系统进行琴房预订。ASIMUT服务器位于二楼或三楼走廊,也可以使用 ASIMUT 应用程序在线预订。
2. 学生每天在ASIMUT保留琴房的小时数没有限制。但是,任何一个琴房一次最多只能预订3个小时,以便让所有学生都能预定到首选的琴房。在原来预订结束后,最多可能预订同一琴房6小时。
3. 研究生可提前两周在ASIMUT上预定琴房。
4. 二楼和三楼有大、中、小型琴房可供预订。除部分中小型琴房外,所有琴房均配有三角钢琴。二楼有三间教室可用于大型室内乐排练的琴房供预约。
5. 更多的ASIMUT使用说明,请点击此处。
琴房及排练室使用政策
食物和饮料
1. 琴房或教室内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带入食物。
2. 你可以携带瓶装水进入琴房或教室。除饮用时外,瓶口必须保持封闭,并放在袋子或背包里。任何时候水瓶必须与钢琴持有至少一米的距离。
3. 请铭记在任何时候食物和饮料都不能放在钢琴上。
如果在琴房或教室中发现食物和/或饮料,将会被拍照、没收并处理。此外,如发现有学生在房间里有食物和饮料,学生也将会被拍照和甄别。屡次违反将会导致纪律处分。
个人物品
1. 练琴结束后,必须从房间中带走个人物品,包括笔记本电脑、录音设备、麦克风等。
2. 禁止将琴盒、笔记本电脑、背包等放在钢琴上。
3. 个人物品禁止遗留在琴房过夜。
留在琴房和教室过夜的物品将被拍照,并确认主人的身份。此外,物品将会被移走并放在学术事务办公区3D10 内的失物招领处。
琴房窗口
琴房的玻璃窗,教室门和落地窗帘的玻璃门窗不得阻塞。
钢琴保护
除了不能放食物和饮料在钢琴旁外:
1. 不得把钢琴凳从琴房或教室搬离。
2. 使用钢琴后,必须合上琴盖,使用琴套与键盘保护。
3. 不得移动钢琴。
4. 如需报告钢琴损坏情况或要求进行钢琴维修,请邮件联系 pianomaintenance@tianjinjuilliard.edu.cn。
TJS 安保人员、TJS 行政人员和教师都有权检查琴房和教室的违规使用情况。如果学生被发现违反 TJS 琴房政策,学生将被拍照和甄别。在此提醒学生不要为此与保安人员或工作人员争论。如果你认为没有违反 TJS琴房政策,请与学生发展总监联系。
损毁和/或未经授权使用天津茱莉亚设施
使用天津茱莉亚的设施和资源是一种值得被尊重和重视的特权。天津茱莉亚所有成员都有责任始终维护积极的环境。
学生必须理解并遵守与破坏设施/财产和未经授权使用设施/财产有关的所有政策,并将对以下违规行为负责:
1. 盗窃、损坏和/或破坏个人或学院财产或服务,或非法占有或使用此类财产或服务。
2. 未经授权进入、使用或占用上锁、关闭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使用的学院设施。
3. 干扰或故意无视任何校园设施的安全。包括:
1)未经授权复制密钥
2)使门保持敞开状态
3)未使用有效校园卡进入学院或学生公寓
4)未在琴房门上显示学院发放的校园卡
5)向未经授权者提供使用属于他人的、由学院分发的校园卡或特权
6)妨碍学院进行视频监控
7)所有其他设施及公共安全办公室或学生发展总监认为存在疏忽的行为
天津茱莉亚图书馆位于学院大楼D区的4楼和5楼,预计下个学年可以正式开始运行。图书馆是理想的学习空间,开放时间和学校大楼时间一致,从上午 8:00 到午夜,假期和寒暑假除外。
食物和饮料不得带进图书馆
除了JuilCat 之外,学生应充分利用茱莉亚极其丰富的线上资源。
JuilCat Plus 拥有丰富的音频和视频,在线期刊,参考文献及其他搜索工具。
JMedia是一个电子数据库,里面包含茱莉亚学生及教师过去演出的录像
Juilliard Manuscript Collection有140个非凡且无价的收藏,其中包含带有签名的手稿,素描,雕刻和初版。
音乐会审批流程
以下政策适用于需要使用天津茱莉亚场地的演出:
1.演出运营办公室必须批准所有音乐会及公开演出。请联系 recitals@tianjinjuilliard.edu.cn 咨询独奏会及音乐会场地预约流程和规定。学生必须遵守独奏音乐会手册上列出的所有政策和流程。
2. 如音乐会有非天津茱莉亚人员参与,程序请参阅独奏音乐会手册。
3. 音乐会、独奏会或其他不属于天津茱莉亚课程的演出按学生自主项目政策办理。
学生自主项目
学生如果希望使用天津茱莉亚设施或资源来举办演出或其他独立于天津茱莉亚课程的项目,必须获得适当批准。学生必须事先咨询学术事务副总监,才能启动审批流程。
五 通信政策
天津茱莉亚学生将对所有发送至其天津茱莉亚电子邮件帐户的正式学院通知和信件负责。根据天津茱莉亚政策,所有部门和办公室需通过电子邮件与学生进行联系。请务必每天查阅电子邮件,并定期检查垃圾邮件文件夹。
学生必须了解并遵守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教师、行政人员或其他学院官员通信有关的所有政策:
1. 及时回复所有来自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或其他天津茱莉亚官员的电子邮件和电话。
2.学生不得使用他人的天津茱莉亚账户,也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其账户。违者将受到纪律处分。
七 伪造、破坏、不合规
学生必须了解并遵守与伪造学院文件和记录、扰乱学院活动和违规行为有关的所有政策。学生若违反以下规定将被追究责任:
1. 伪造、更改或滥用身份证、校园卡、记录、成绩、文凭、学院文件。
2. 向学院官员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或向学院办公室或官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失实陈
述。
3. 在与学院、学院官员、教师、或代表学生公寓的员工打交道时行为不诚实。
4. 故意扰乱或妨碍学院或其成员的合法活动,包括行使集会权。
5. 故意干扰任何学院或学院赞助的课程、排练、演出或活动,包括(但不限
于)干扰学院工作人员工作或学院的其他总体运营。
6. 未遵守学院官员的指示,包括行政官员、教师、学院行政人员和/或学生工作人员、
天津茱莉亚设施及公共安全部,或代表学生公寓的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事的工作
人员。
7. 漠视个人或校园社区的行为;教育环境及过程的完整性;侵犯社区成员权利、安全
和特权的行为;或违反学院价值观和使命的行为。
8.违反天津茱莉亚网站政策和消费者信息页面中的学院政策。
9. 未遵守适用的国家和/或地方法律法规。
八 消防安全
学生必须理解并遵守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所有政策,并对以下违规行为负责:
1. 引起或企图引起火灾或爆炸,或者谎报火灾、爆炸、爆炸装置的行为。
2. 蓄意破坏或干扰消防安全设备,包括在任何天津茱莉亚设施或学生公寓内
滥用火警、灭火器、电梯或其他安全和安保设备或程序。
3. 在学院校园,包括主教学楼、学生公寓,或任何学院活动中发生火警时未能
疏散。
4. 在校园内,包括主学院大楼、学生公寓、学院设施或任何学院活动中,持有和/或使用烟花,包括但不限于烟火或任何类型的爆炸物。
消防部门电话:119
九 信息安全及治理政策
天津茱莉亚学院创建和管理必须得到保护的敏感及机密信息。为此,信息安全及治理政策规定了可允许的信息管理做法,相关做法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学院可接受的范围内
具体来说,本政策规定了(a)机密或敏感信息的管理和对于(b)存储、处理或提供访问学院信息的设备的使用。任何在学院学习或受雇于学院(包括第三方)并使用天津茱莉亚信息资源的人员必须遵守本政策。
十 人身伤害、骚扰和不当性行为
人身伤害及骚扰
学生必须理解并遵守所有与人身伤害和骚扰有关的政策,并对以下违规行为负责:
1. 身体暴力、约会暴力、家庭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身体施暴行为。
2. 造成人身伤害或实际导致(并有可能导致一个正常人)出现严重情绪困扰的行为。
3. 危害自身健康或安全。
4. 任何身体或口头、书面或通过在线形式进行(即短信、社交媒体等)的胁迫。这包括任何其他,无论有意与否,通过超出受保护言论自由范围的针对他人的言行,鲁莽地使他人处于合理的身体或精神伤害恐惧之中的行为。
5. 创造一种敌对环境,使得其他人无法正常地进行工作、教育、演出、生活或其他活动,并可能导致冲突。包括但不限于跟踪、网络跟踪和骚扰。详情请查看非歧视及骚扰政策。
6. 威胁任何人的精神/身体健康或安全的行为或过程,包括欺辱、跟踪、吸毒或酗酒以及其他形式的破坏性行为。欺辱的例子包括任何鲁莽或故意危害任何人的精神/身体健康或安全的行为或情况,强迫饮酒或吸毒,以及为加入任何组织而造成羞辱的行为。行为过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无论时间多么短暂,由一系列行为构成的行为模式,表现出有意的行为。
性行为不端
天津茱莉亚致力于营造没有性行为不端和其他形式非法歧视的环境。我们力求形成一种预防和提高认识的文化。根据天津茱莉亚的性行为不端政策以及当地法律,天津茱莉亚学院采取行动制止性行为不端,防止其再次发生,并补救其影响。性行为不端的例子包括性骚扰、性侵犯、跟踪和亲密伴侣暴力。学院的政策也严格禁止打击报复。
请访问天津茱莉亚的性不端行为政策页面,获取有关以下方面的最新信息:
• 性行为不端报告表和其他报告选项
• 学生权利法案
• 政策
• 教育项目
天津茱莉亚性不端行为政策副专员联系方式如下:
天津茱莉亚学院性不端行为政策监管代表:
罗伯特·罗斯,首席项目官
办公室2C01/ Robert.Ross@tianjinjuilliard.edu.cn
张雪绯,预科总监
办公室2C02/sophie.zhang@tianjinjuilliard.edu.cn
廖婷,人力资源部总监
办公室2B03/grace.liao@tianjinjuilliard.edu.cn
学生必须了解并遵守天津茱莉亚的性不端行为政策,以及相关的中国法律,包括避免任何报复行为。这也是学院政策严格禁止的。
10. Residence Hall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All students living in the residence hall and all visitors are required to comply with the Residence HallRegulations outlined below, as well as with Tianjin Juilliard Code of Conduct policies.
Students must comply with the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in the Residence Hall Handbook and the terms of the Community Contract.
The following items are prohibited* from the residence hall
a. Major appliances (space heaters and dishwashers);
b. Electrical applianc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oaster, toaster ovens portable stoves, halogen lamps, and anything with exposed or open heating elements, such as hot plates, panini presses, Foreman grills and electric pots;
c. Furniture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large items such as personal mattresses, waterbeds, dressers, desk chairs, bookshelves, and other non-Tianjin Juilliard furniture. (All rooms come adequately furnished with a desk, dresser, bed, and closet space);
d. Incendiary or flammable devic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fireworks, live holiday trees, items with open flames such as candles, wax warmers, incense and potpourri burners;
e. Firearms, ammunition and other weapons
*Please see the Tianjin Juilliard School Residence Hall Regulations for protocol regarding confiscation of prohibited items and a list of allowable items. This guide is provided upon move into the building.
Removing, misusing, tampering with, or moving any School owned property, equipment, or furniture is prohibited. This includes but is not limited to bedrooms, bathrooms, suites, lounges, practice rooms, or any other shared community area.
Students must not interfere or compromise the safety and security of the residence hall. This includes but is not limited to:
a. Removing or tampering with locks or propping suite doors open is prohibited.
b. Tampering with window guards or throwing items out windows is prohibited. Requests for window repairs must be communicated to the Office of Residence Life.
c. Residents are not permitted to loan or copy residence hall keys, access cards, and/or access codes with others.
The following actions regarding fire safety and security are prohibited:
Tampering with fire alarms, fire extinguishers or any other fire equipment.
Hanging objects from sprinkler heads, pipes and electrical conduits.
Blocking doorways, entries and exits with furniture or personal belongings.
Failing to evacuate during a fire drill or alarm as instructed.
Smoking or using e-cigarettes is not permitted in the school building or the residence hall.
Students must comply with the Health and Safety guidelines, inspection requirements, and assigned deadlines to maintain a clean and safe living environment.
Bedroom Cleanliness: Students are responsible for maintaining the cleanliness of their bedrooms. This includes ensuring there is no excessive trash, clutter, overloaded electrical outlets, and that all exits and entrances have clear pathways.
Bathroom and Common Area Cleanliness: Students are responsible for maintaining the cleanliness of bathrooms, communal refrigerators, and microwaves and must abide by the schedule and deadlines set by the Office of Residence Life.
Floor Lounge Cleanliness: Students are responsible for maintaining the cleanliness of their floor lounges. Students are not permitted to store personal items or leave excessive trash in floor lounges.
Pets are prohibited in the residence hall except properly documented service animals. Students requesting a service animal or emotional support animal should review the Service Animal Policy and Emotional Support Animal Policy.
Students must reside in their designated room assignments.
a. Students are not permitted to move to or utilize another space in the residence hall without proper authorization from Residence Life Staff.
b. The cohabitation of non-affiliated individuals or other Tianjin Juilliard students that are not assigned to that specific room is prohibited.
c. Subletting of residence hall rooms or any other space is not permitted.
No solicitation of any type (by canvassing, salesperson, etc.) is permitted in the residence hall. All fliers, posters or other forms of advertisement must be approved and posted by the Office of Residence Life.
Students must understand and comply with residence hall noise policies.
The residence hall maintains 24-hour "courtesy hours" meaning that all noise should always be kept to a reasonable level.
Quiet Hours are from 10:00 pm to 8:00 am on weekdays, and 12:00 am (midnight) to 11:00 am on the weekends, meaning that any noise that can be heard from the outside of a room with the door closed is unacceptable.
Practicing is permitted in bedrooms, Monday through Friday, 8:00 am to 10:00 pm, and Saturday and Sunday, 11:00 am to 12:00 am (midnight).Practicing is not permitted in lounges, common areas, bathrooms or suite areas.
Students must comply with the following practice room policies in the residence hall.
a. Practicing is not permitted before 8:00 am or after 10:00 pm on weekdays, and before 11:00 am or after 12:00 am (midnight) on the weekends.
b. Residents are required to vacate practice rooms by 12 :00 am (midnight).
c. Residents are expected to follow the same practice room policies as in the School Building.
Students must comply with the following residence hall guest policy.
Residents must comply with all requirements and restrictions.
Resident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actions and conduct of their guests at all times. Guests are subject to all Tianjin Juilliard and residence hall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while in the residence hall.
Residents must accompany their guests at all times while guests are on School premises.
Residents must escort their guests to and from the 1st floor Front Desk at Juchuan Building to ensure that their guests present a valid passport (for non- Chinese Citizens)/National ID (for Chinese Nationals) in order to be signed-into the residence hall, and pick-up their passport/National ID upon sign-out.
Residents are allowed to have a maximum number of three guests/visitors at any given time.
Guests must be signed out by 11:00 pm from Sunday to Thursday, and by midnight 12:00 am (midnight) on Fridays and Saturdays.
Residents must receive permission from roommates and suitemates to register short-term visitor or guests.
Overnight guests are not permitted under any circumstances.
Guests are not permitted during School breaks.
Non-residential students are not permitted to sign themselves into the building to go to a residential room. A non-residential student must sign back in at the 1st floor Front Desk at Juchuan Building with their host if they decide to go to a residential floor or bedroom.
Off-campus students visiting the residence hall must abide by the residence hall policies.
Please note the following guest and visitor guidelines.
- Individuals under 18 years of age are not permitted as visitors unless accompanied by a parent or legal guardian.
- Guests may be required to leave the residence hall at the discretion of Tianjin Juilliard staff, including Tianjin Juilliard Public Safety, or Juchuan Building Security.
“Invasion of privacy” is prohibited. It is defined as transmitting, recording or photographing the image or voice of another person without their knowledge or consent while in an environment considered private or where there is an expectation of privacy, such as a residence, bathroom or office.
Please Note: Students who are exempted from being required to live in the residence hall will be responsible for handling all issues relating to their off-campus housing. While Tianjin Juilliard does not provide formal off-campus housing services, the Office of Residence Life and the Office of Student Development are available, on a case-by-case basis, to offer general guidance to external resources upon student’s request. However, students are fully responsible for all aspects of their off-campus housing arrangement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leases, meeting landlord requirements, tenant obligations, and compliance with local regulations.
十一 吸烟
学生必须了解并遵守以下政策:
1. 天津茱莉亚校园(教学楼或公寓)禁止吸烟。就本政策而言,吸烟被定义为燃烧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香烟、雪茄、烟斗、水烟、抽油烟笔和电子烟。
2. 公共活动,如使用学院设施举办的会议、公共讲座、社会活动和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必须遵守本政策。
3. 主办方有责任确保客人遵守次此项政策。主办方将对客人造成的违规行为负责。
十二 招揽及分销政策
以下政策适用于天津茱莉亚校园内的招揽和分销:
1. 禁止天津茱莉亚成员为慈善事业、服务、任何形式的文宣的分发、或在学院内销售商品进行招揽。希望在学院为慈善事业筹款的学生必须获得学生发展办公室批准。
2. 第三方不得在学院内招揽、分销文宣或出售商品。严禁使用天津茱莉亚名称制作商品。
完整的招揽及分销政策可访问此链接。
十七 商标政策
茱莉亚和天津茱莉亚是“茱莉亚学院”和“天津茱莉亚学院”所有权利、名称和利益,及茱莉亚和天津茱莉亚商标、茱莉亚和天津茱莉亚品牌商品、相关标识和艺术品以及任何和所有变体、翻译或衍生品独家所有方。未经许可使用茱莉亚或天津茱莉亚商标则将违反适用的美国和中国法律。以下学院政策适用于所有学生:
1. 学生不得在个人网站或网页上使用茱莉亚或天津茱莉亚标志或任何其他茱莉亚或天津茱莉亚标志或图像。
2. 未经事先书面批准,学生不得使用茱莉亚或天津茱莉亚名称宣传或支持任何产品、服务、慈善事业或政党。
十三 使用非机动车辆运输
以下政策适用于在主教学楼和学生公寓使用非机动车辆交通工具:
1. 非机动车辆运输工具不得进入主教学楼或学生公寓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滑板、旱冰鞋、溜冰鞋、滑板车和气垫船等。
2. 对于居住在学生公寓内的学生,上述物品可存放在其指定的生活空间内,但除非携带交通工具往返于生活空间外,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使用。
3. 学校大楼或学生公寓附近的任何地方都不允许使用无人机,除非得到学校许可。
十四 武器
学生必须了解并遵守天津茱莉亚校园和学生公寓内任何地方与武器拥有、使用、分发或销售有关的所有政策,并将对以下违规行为负责:
1. 持有、使用、分发或出售任何火器、弹药、武器或类似装置。
2. 拥有、使用、分销或销售射弹或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眩晕枪、子弹枪、BB枪、彩
弹枪、弹弓、弩和射箭设备。
3. 拥有、使用、分销或销售任何危险、非法或非法获取的化学或生物制剂。
4. 使用任何危险的刀片、物体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刀、尖锐物体、打火机、棍棒或钝器,并被违规者用于造成或威胁人身伤害。
十五 学生校园工作及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
学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以及办公设备的专业使用是所有专业人员和学生雇员以及可能接触纸质文件、计算机化数据库和办公设备的任何人所关心的问题。由于个人在校园内或校园外的行为可能会威胁到上述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因此任何员工或有权使用系统和/或办公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所有有关政策。
在天津茱莉亚承担实习工作的在校学生,以及任何可访问保密记录的学生,必须遵守以下数据文件保密和办公设备专业使用责任守则:
1. 学生不得制造或允许未经授权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2. 学生不得谋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允许他人通过其实习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获得个人利益;
3.根据《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的规定,学生不得向任何人展示或泄露任何记录或报告的内容;
4. 学生不得故意在任何记录或报告中包含或导致包含虚假、不准确或误导性条目;
5. 学生不得因为个人业务操作或要求他人操作任何学院业务设备(如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
6. 学生不得协助、教唆或串谋任何其他人违反本守则;
7. 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守则的行为,学生必须立即向其主管报告。
十八 其他机构政策
除了本文件中概述的政策外,学生还必须了解并遵守天津茱莉亚网站上与学院相关的政策。鼓励学生查看政策和消费者信息中的所有页面和链接,并应熟悉学术事务和学生发展官方网站页面,以及内联网上演出部门页面上的内容。行为准则每年审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