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茱莉亚学院遵守1974年颁发的《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案》(FERPA),也被称为“巴克利修正案”。这是一项旨在保护学生教育记录隐私的美国联邦法律,其中规定的权利在学生年满18岁或进入高等院校时从家长转移到学生身上,以先发生者为准。根据此法律,对其教育记录,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 有权检查和审查其教育记录;
• 当认为教育记录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时,有权要求修改教育记录;
• 除非FERPA授权无需经过同意即可进行披露,否则享有同意披露其教育记录中所包含个人身份信息的权利;
• 如学院未遵守FERPA,有权向美国教育部投诉。
在未经学生同意即披露学生教育记录方面,如FERPA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及隐私相关法律存在冲突,天津茱莉亚学院将遵守任何提供更高保护标准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