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ff Handbook 2024
I. 雇佣政策
机会平等和反歧视政策
学院承诺,在与其员工及天津茱莉亚社群其他成员关系的各个方面实行待遇和机会平等的政策,不以实际或感知的种族、肤色、宗教、信仰、年龄、性别、民族、外侨、祖籍、国籍、性取向或偏好、性别认同、身体或精神残疾、医疗状况、遗传特性、婚姻状况或伙伴关系状况而区别对待。学院“反歧视、骚扰和仇恨/偏见行为政策”涵盖但不限于招生、招聘、培训、福利、工资及其他薪酬支付形式,以及学院课程项目和活动中涉及的学生入学、使用权和学生待遇等方面。
想要了解完整的 “反歧视、骚扰和仇恨/偏见行为政策”,可点击此处链接
反性骚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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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政策
人力资源办公室对员工实行“门户开放”政策。一般而言,鼓励员工首先与其主管直接、建设性地讨论工作场所遇到的问题。但在某些情况下,员工不便进行此种讨论或与主管的讨论结果无法令人满意,员工可随时与人力资源总监预约,办公室:2B03, 分机号:6443,人力资源总监将努力通过收集相关事实并与相关方讨论解决问题。无论是否涉及可能违反学院政策或存在办事风格或做事方法不同的情形,人力资源总监都将努力寻求可能的最佳且最适当的解决方案。请注意,涉及性骚扰或歧视的问题将会按照学院不端性行为政策处理。
员工应当了解,人力资源办公室将会尽可能谨慎、保密地帮助员工处理工作场所遇到的问题。但是,根据问题的性质,可能需要向学院“有必要知悉”该等问题的人员披露相关问题或与其他人一起对问题开展有效调查。
薪酬政策
工资发放
对于受薪员工,学院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当月所完成工作的工资,直接存入其在中国开设的银行账户。 外籍雇员可选择向学院申请将固定比例的月工资存入本人的国外银行账户。 员工可登陆薪酬管理系统,查阅直接存入其银行账户的工资明细。人力资源办公室会告知员工如何使用其用户凭证登录薪酬管理系统。 月工资发放、加班费的计算及请假扣款等是以计薪月上一月的 21 日至计薪月的 20 日的出勤记录为依据。
工作时间
- 不定时工作时间
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学院对某些职位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的员工,如无特殊工作安排,应尽量保证每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按规定工作时间出勤。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的员工原则上不予支付加班费,但法律规定的应予支付的情况除外。
- 标准工作时间
除适用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以外,其他员工均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9:00--17:00。
学院鼓励员工在不加班的情况下高效优质地完成额定工作任务。
员工出差期间,不计为加班,有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出差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学院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员工参加培训及学院的活动,不计为加班,有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
确因学院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本人须事先征得直接主管同意,并于加班结束后的24小时内,从薪酬管理系统提出加班申请,经直接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未经主管批准的加班不视为加班。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下列情况除外:
-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它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或
- 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人力资源办公室将根据经批准的薪酬管理系统加班记录计算加班费,并在次月随工资发放。
申请加班最小时长为0.5小时。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学院首先安排补休,按照一小时补休抵扣一小时加班时间的方式计算,员工在加班后的3个月内可申请补休。若所属部门由于工作原因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由直接主管确认后,人力资源办公室将根据经批准的薪酬管理系统加班记录计算加班费,并在次月随工资发放。
考勤政策
员工请假,须提前通过薪酬管理系统提出休假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直接主管批准,方可生效。未经批准的休假视为旷工。
下列休假情况还需经人力资源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生效:
- 病假连续3个工作日以上(包括3个工作日)
- 事假全年累计已超过10个工作日
- 育儿假、护理假、婚假、产假、流产假、陪产假、产检假、哺乳假或丧假
员工如遇突发事件无法事先请假,需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联系直接主管,在得到其口头、短信或微信同意后,方可休假。员工需在休假结束后的3天内,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天津茱莉亚学院亲密关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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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条款
背景调查
为了保证安全、高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学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并要求员工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背景调查也可在雇佣期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员工在职期间,因任何原因被行政和/或刑事拘留的,应在被拘留当日向人力资源总监主动披露该等情况。
背景调查将由学院选择的第三方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结果由人力资源办公室存档。
学院将安全妥善保存所有与雇员犯罪行为相关的信息,并仅提供给依法需要知悉该等信息的相关人员。
员工资料
员工入职时,需按人力资源办公室要求,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家属信息、紧急联络人等。当任何一项所填信息发生变化时,员工须立即书面告知人力资源办公室进行记录更新。员工的工资发放、工作证件、缴税及员工福利管理等均需要该等准确记录。
行为准则
学院可对任何不遵守公认行为标准的员工采取纪律处分(直至并包括解雇)。在学院的其他不可接受行为示例包括但不限于:
1. 未经书面批准,一年内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包括3个工作日)。
2. 伪造、篡改求职申请资料、证明文件或其他纪录或表格。
3. 擅自占有、使用或复制学院纪录、文件、数据或向未经授权人士披露该等记录、文件、数据中的信息。
4. 在校舍内持有枪械、刀具或其他类型的武器。
5. 造成或者促成不安全或者不卫生状况。
6. 盗窃或挪用属于学院、学生或其他学院员工的财产。
7. 使用学院电脑或在校舍内访问不当的互联网网站。
8. 不履行或拒绝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履行向其分配的工作职责或者相关职责。
9. 违反(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限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来自学院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的工作报酬。
10. 在学院的工作场所内发表宣传任何宗教或宗教活动的言论。
11. 在公共场所或校园内讨论不受欢迎和敏感的话题,包括但不限于暴力性内容(如血或尸体)、赌博、教唆他人犯罪、色情或有关国家与公共安全的敏感内容。
12. 违反学院政策。
13. 任何违反当地法律的行为。
着装规范
学院的员工应保持整洁并与其工作环境相符的着装和形象。员工的职业形象代表着学院面对学生、家长、合作伙伴及政府人员时的形象,也表达了对同事的尊重。
员工在办公室须穿着得体休闲装、商务休闲或商务正装。如需了解具体信息,请咨询人力资源办公室。
外籍人在华工作
持合法工作签证/居留许可的外籍员工,须严格遵循与外籍人士在华工作事项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活动或工作,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导致工作许可被撤销,甚至遣送回本国。因员工违反本条及本条相关适用法律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辞职和终止雇佣
学院要求,拟终止雇佣关系的员工应尽可能提前三个月向其直接主管发出通知,以便学院提前做好人事安排。自愿辞职的员工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其直接主管发出正式解除合同通知(试用期内的员工,应尽可能提前一周通知,但无论何种情形应提前三天发出正式书面通知),并向人力资源办公室提交通知副本。
员工须在最后工作日,按要求完成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使用的电脑、门禁卡、办公钥匙、确认应结未结款项等。
证明文件
有关现任员工或前任员工的工作证明或薪资福利证明文件只能由人力资源办公室提供。
任何有关现任员工或前任员工的工作询问或证明文件申请,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直接提交至人力资源办公室。人力资源办公室将依据申请需求做出评估并出具文件。
II. 员工福利
福利政策
法定福利
学院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
- 社会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带薪年休假
- 育儿假
- 护理假
-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
- 防暑降温补贴
- 冬季取暖补贴
- 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等
补充福利
学院还为员工提供一系列补充福利,包括但不限于:
- 学院福利假期
- 学院福利年假
- 带薪病假
- 带薪事假
- 工作日午餐补贴
- 通讯补贴
- 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员工及员工未成年子女)
- 年度体检
- 企业年金
- EAP员工心理服务
- 员工职业发展基金
- 员工活动和关爱礼物等
-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补贴随月工资发放,合并计税。
补充福利是学院向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项目,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主调整或终止,具体以学院发布的相关正式通知或政策为准。
学费减免与折扣
学院任职满一年的全职员工的子女,有资格在研究生院和预科获得全额学费减免。同时还有资格享受其他所有现有和新的教育项目的折扣,包括在公共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各种项目。具体折扣每年确定一次,并发布在学院内网MyHub上。请注意,任何学院项目的招生都要符合所有入学流程和标准。所有相关申请费必须全额支付,不可享受折扣。
学院假期
员工根据学院校历享受该学年的学院假期, 学院假期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和学院福利假期,具体放假时间安排以人力资源办公室最终通知为准。
如员工因为工作原因无法享受学院福利假期,可以向直接主管申请调休,但不能申请加班。
休假方案
* ()中的数字为按照社会工龄应享受的法定年假
* 员工的天津茱莉亚职级将以人力资源办公室发给员工个人的通知为准
* 社会工龄,一般以员工开始第一份正式工作的年份起算,可以参考员工第一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年份
病假
1. 病假按照日历年为计算周期,员工每年可享有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带薪病假,服务年期不满一年者(新进员工或离职员工),可享有的带薪病假将根据当年实际服务天数按比例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可享有的带薪病假天数 = 当年实际服务日历天数 / 全年日历天数 * 10。
2. 申请连续3个工作日以上(包括3个工作日)的病假须提供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病例记录、医生建议休息的诊断证明。
3. 员工应据实请假,除员工本人生病以外,带薪病假还可用于照顾员工生病的子女或直系亲属 (子女需满足3岁以上,否则应请休育儿假)。带薪病假未休天数不能累计带入下一年。
4. 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超出部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育儿假
1. 在员工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学院每年给予员工10个工作日的带薪育儿假。
2. 育儿假按照员工的子女数量计算,多子女员工可享受育儿假的天数累计叠加。
3. 休假周期以子女的实际年龄计算,举例来说:如果孩子的出生时间是2021年12月1日,则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视为一个休假周期,在此休假周期期间,员工可以享受10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4. 育儿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
护理假
1. 员工的父母如患病住院,且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员工每年可享受带薪护理假。
2. 若员工是独生子女,护理假为每年累计20日,若员工为非独生子女,护理假为每年累计10日。
3. 员工请休护理假须提供医院出具的住院记录及诊断证明。
4. 护理假按连续天数计算,即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休假开始后计入休假天数。
5. 护理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
事假
1. 员工每年可休不超过2个工作日的带薪事假。超过2个工作日将按日扣薪。
2. 全年事假(无论是否带薪)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经批准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事假按旷工处理。
3. 未休带薪事假不能累计带入下一年。
婚假
1. 员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将享受法律规定10个工作日的婚假。
2. 员工休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时出示结婚证复印件。婚假须在结婚证开具一年内休完,否则视为放弃。婚假不可分段使用。
产假
1. 女员工享有连续98天产假(含产前假15天)。难产和/或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员工增加生育假60天。产假不可分段使用。
2. 产假按连续天数计算,即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休假开始后计入休假天数。
3. 符合中国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在休产假期间将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带薪产假。
流产假
1. 怀孕不满12周流产:15天
2. 怀孕12-16周流产:30天
3. 怀孕16-28周流产:42天
4. 怀满28周以上流产:98天
5. 申请流产假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6. 流产假按连续天数计算,即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休假开始后计入休假天数。
陪产假
1. 男员工享有15天陪产假。
2. 陪产假按连续天数计算,即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休假开始后计入休假天数。陪产假不可分段使用。
产检假
1. 自开始妊娠至第6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每次0.5天。
2. 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二次,每次0.5天。
3. 第9个月及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每次0.5天。
4. 有特殊病者不属于上述(1),(2)和(3)的范围。
哺乳假
1. 女员工自产假期满后上班,至孩子满一周岁期间,可享有每个工作日1小时的哺乳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个工作日增加1小时哺乳假。
2. 如每天请假有困难的,可向人力资源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合并计算。
3. 学院为哺乳期员工提供可以在工作时间挤奶的支持性环境。员工可以在哺乳室内哺乳或挤奶。如愿意,员工也可以在与人力资源办公室商定的其他舒适地点哺乳或挤奶。挤出的母乳可储存在哺乳室中指定的冰箱里。如需了解具体信息,请联系人力资源办公室。
丧假
1. 员工在其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或配偶祖父母去世时,享有3个工作日丧假。
2. 员工须在申请丧假时注明亲属关系。